設計案的付款爭議,多半不是金額問題。

是沒有講清楚每一筆錢對應哪一個交付節點。

「東西做好了就付尾款」聽起來很合理,但什麼叫做好?誰說了算?多久之內要說?

這篇講平面設計 訂金與尾款的節奏怎麼綁,還有哪三件事一定要寫進去。

先講一個範圍:這篇談的是平面設計與品牌識別類的案子。

室內設計與裝潢工程的付款結構跟這個不一樣,那邊有工程款、進場、施工分期的問題,不在本文範圍。

設計案的付款節奏是什麼

設計案的付款節奏指的是價款依專案進度分期支付的安排,每一期通常對應一個明確的交付節點與驗收條件。

把每一筆錢綁在一個節點上

這是全篇唯一的核心觀念:錢不要綁時間,要綁節點。

錢綁節點,不要綁時間1簽約時:訂金鎖定檔期與啟動成本2提案完成時規模大的案子才拆這一段3定稿時視覺確定,還沒交檔4交檔並驗收完成:尾款
小案子拆兩段就好,大案子才拆三到四段。

「簽約後三十天付款」這種寫法會出問題,因為三十天到了案子可能還在改稿。

綁節點的話,事情很清楚:

簽約時:訂金。 作用是鎖定檔期與啟動成本。

提案完成時:可能有一期。 規模大的案子才會拆這一段。

定稿時:可能有一期。 定稿的意思是視覺確定,還沒交檔。

交檔並驗收完成時:尾款。

小案子拆兩段就好,大案子才拆三到四段。 拆太細對雙方都是行政負擔。

本文不給你任何比例。 市場上有很多種做法,但我沒有可引用的來源,

而且比例本身不是重點,節點的定義才是。

「驗收」到底是什麼意思

這是尾款最常卡住的地方,因為雙方的認知不同。

三種常見的定義方式:

定義方式怎麼運作誰比較有利
以檔案交付為準檔案送出即視為完成設計師
以書面確認為準業主回覆確認才算完成業主
無回應視為同意交付後一定期間內未回覆即視為驗收折衷

第三種是實務上比較能避免爭議的做法,因為它給了業主檢查的時間,也避免案子無限期懸著。

但要注意兩件事:那個期間要合理,而且要寫進合約。

沒寫的話,雙方各自認定,尾款就會拖。

一定要寫進去的三件事

一、每一筆錢對應哪一個節點。

一定要寫進去的三件事每一筆錢對應哪一個節點寫節點不要寫日期驗收的定義與期限要能被客觀判斷中途中止怎麼算「已完成」怎麼認定要事先講好
這三題在報價階段問,對方通常會直接回答。

不要寫日期,寫節點。節點要能被客觀判斷,例如「交付定稿檔案後」。

二、驗收的定義與期限。

用上面那三種擇一,並寫明期限。

還有一個用字上的提醒。 有設計合約的資料指出,「定金」與「訂金」這兩種寫法在法律上的意義並不相同,

建議合約用字要謹慎。這一題屬於法律專業的範圍,本文不展開,簽約前請找律師確認用字。

三、中途中止怎麼算。

這一題沒有人想談,但不談的代價最大。

常見的處理方式是依已完成的階段結算,但「已完成」怎麼認定要事先講好。

提案提了三版但都沒選,算不算完成?那要在簽約時就有答案。

這三件怎麼擬成條款,那是法律專業的範圍。 我能講的是設計端的實務:這三題在報價階段問,對方通常會直接回答。

發包的六個判斷我寫在Logo 設計公司怎麼挑,這一篇算是第七件該問的事。

設計費會開發票嗎:開立時點、統編與載具怎麼給

會開。設計服務在台灣屬於銷售勞務,營業人依法要開立統一發票。這段不談稅怎麼算,只談流程:發票什麼時候開,統編與載具什麼時候給。

先講開立時點,因為它跟上面那組節點是連在一起的。《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2 條第 1 項寫:「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依本法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之時限,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開立時點不是雙方隨口約的,是那張表訂的。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裡,「技術及設計業」那一列的時限欄寫「按約定應收報酬金、設計費時為限」。發票跟著「約定應收設計費」的時點走,也就是你合約上談好的付款節點。訂金開一次,中間款開一次,尾款開一次,不是等交檔那天一次開。同一張表裡,廣告招牌繪製與廣告圖片設計歸在「廣告業」,時限是「以收款時為限」。你的案子歸哪一欄,是記帳士與會計師的判斷,我不替他們回答。

再來是統編與載具,重點只有一個:在第一筆款請款之前給。同法第 32 條之 1寫,載具指得以記載或連結電子發票資訊之號碼,法條列的有身分證統一編號、自然人憑證卡片號碼、電話號碼,也有信用卡與電子支付帳戶這類支付工具號碼。第 32 條第 3 項則規定,買受人為營業人的,銷項稅額應與銷售額在統一發票上分別載明。也就是說,你用公司行號的身分收跟用個人身分收,開出來的那一張不一樣,不是先開了再補就好。

我的做法是,簽約留基本資料那一次就把這三題問完:要不要打統編、抬頭寫什麼、不打統編的話用哪一個載具。跟品牌名稱、聯絡方式放同一張表,後面每一期請款直接沿用。報價單上也最好有一欄寫清楚含稅或未稅、稅金算哪一期。交檔那天該檢查什麼,寫在設計驗收該檢查哪些項目。

幾個會影響付款節奏的東西

改稿次數。 如果改稿超過約定次數要另外計費,那筆錢什麼時候收?跟尾款一起,還是當期結算?

外部行情可以對照PRO360 的 Logo 設計價格行情頁,改稿通常 2 到 3 次免費,之後每次另計(2025/7/25)。

急件。 急件加價通常在簽約時就要確認,不要留到最後。

範圍變更。 做到一半你想加一個應用項目,那是另一筆,要另外報價與另外的付款時點。

報價結構的完整拆解在價差來自這 7 件事。

設計費可以分期嗎:刷卡分期與無卡分期差在哪

可以。分期改的是你把錢交出去的方式,不改上面那些節點。節奏談的是每一筆錢對應哪一個節點,分期談的是那筆錢一次付還是拆成幾期,兩件事分開看不會亂。

台灣常見兩種。第一種是刷卡分期,對象是你的發卡銀行。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的分期付款作業平臺寫了流程:你在分期付款特約商店結帳時表示要用分期,交易訊息連線至發卡機構取授權,授權後期數、每期金額與分期手續費會印在簽帳單上。所以前提是你要有卡,設計端收款的管道也要支援分期。額度用卡本來的額度,不另外審。

第二種是無卡分期,不需要信用卡,對象不是銀行,是租賃或融資公司。它先把款項結給設計端,你按期還它,所以會審件,要身分與財力文件,也要你另外簽一份分期契約。這一類業者多半不是金融特許行業,報導者的報導寫,多數自稱合法的融資租賃公司,僅是依公司法申請工商登記(2025/6/29)。真的出事,救濟路徑跟銀行不一樣,會回到一般消費爭議那條路。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寫的順序是先向企業經營者申訴,應於申訴之日起十五日內妥適處理,沒處理好再找消費者保護官,然後才是調解與訴訟。所以簽之前看清楚你是跟誰簽、逾期怎麼算,個案認定要問消保官或律師。

再來是對齊,這裡最容易錯。分期是你跟銀行或融資公司之間的事,交付節點是你跟設計端之間的事,兩條線不要綁在一起。設計端常見的做法是訂金照原節點收,中間款與尾款才走分期,全額分期也可以。但不管走哪一種,合約上的驗收定義與交付條件都不會因為分期而改變。你不會因為分期沒繳完就拿不到檔案,設計端也不會因為融資公司提早撥款就算驗收完成。手續費最好在報價單上有自己的一欄,怎麼看報價單我寫在設計報價單怎麼看,範圍怎麼對應價位帶寫在三個價位帶各買到什麼。

尾款跟權利交付的關係

這一段很多人沒想到,但它是最實際的一個保護機制。

實務上常見的做法是:尾款結清後,原始檔與相關權利才移轉。

這對雙方都合理。設計師不會做完拿不到錢,業主付完錢拿得到完整的東西。

但前提是合約要寫清楚「相關權利」指的是什麼。

因為委託設計的著作財產權在沒有約定時是歸受聘人的,那是著作權法的預設。

完整說明我寫在Logo 的著作權歸誰。

所以尾款那一條和著作權那一條要一起看,不要分開簽。

驗收之前,業主該檢查什麼

付尾款之前,花十分鐘做這四件事:

第一,交檔清單對過一次。 向量原始檔、去背 PNG、單色版、方形版、橫直式、最小尺寸規範、安全距離規範、色票號碼。

第二,打開每一個檔案確認打得開、內容正確。

第三,如果有印刷品,看過實體或打樣。

第四,把名字拿去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查一次。

第四項跟付款沒有直接關係,但那是最後一個免費的煞車點。

常見問題

設計案的訂金要付多少

市場上有多種做法,本文不給比例。

那取決於案件規模、雙方信任程度與範圍大小。

真正該確認的是每一筆錢對應哪一個交付節點,不是比例本身。

為什麼要先付訂金

訂金的作用是鎖定檔期與啟動成本。

設計師收了訂金才會把時間留給你,業主付了訂金也代表這個案子確定要走。

它保護的是雙方。

尾款什麼時候付

實務上多綁在交檔或驗收完成。

重點是「交檔」與「驗收」要先定義清楚,否則雙方對完成的認知不同,尾款就會卡住。

設計費分期的手續費是誰付

分期手續費是金流商或融資公司收的,不是設計費的一部分,所以要單獨談。

問三句:這一期我實際要付多少、多出來的那筆是誰負擔、寫在哪一張紙上。

談定之後要落在報價單或分期契約裡,不要只有口頭。由誰負擔沒有通則,是每一案談出來的結果。

案子做到一半不做了怎麼辦

這一題要在簽約時就寫。

常見的處理方式是依已完成的階段結算,但「已完成」怎麼認定要事先講好。

不要等到要中止才開始談。

分期付款的時候,發票怎麼開

分期改的是你把錢交出去的方式,不改開立的規則。設計服務的開立時點是按約定應收設計費時,合約談定幾個付款節點,就對應幾次開立。分期手續費是金流商或融資公司收的,跟設計費不是同一筆錢,憑證也不一定是同一張。你的案子適用哪一個業別、怎麼開才對,問記帳士或會計師,這裡只講流程。

談之前先做這三件事

第一,把你的專案拆成幾個節點,兩到四個就好。

第二,選一種驗收的定義方式,並想好合理的期限。

第三,準備一句話:「如果中途要停,怎麼結算?」拿去問。

問你一件事:你現在談的案子,報價單上有沒有寫付款條件?

只有總價沒有付款節奏的報價單,通常代表這件事還沒被想過。想確認你的付款安排合不合理,跟我說一聲。

資料來源與說明

資料來源:Google Suggest 與 SERP 形式觀察實測日 2026-08-23(`hl=zh-TW&gl=tw`,SERP 僅供形式參考,不作排名結論)、PRO360 價格行情頁(2025/7/25)、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分期那一節另引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分期付款作業平臺、報導者〈5千融資公司納管40家:金管會「量能有限」不立專法,能解決借貸亂象?〉(2025/6/29)、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消費爭議處理程序頁。發票那一節另引全國法規資料庫《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32 條、第 32 條之 1,與同法附表《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

本文刻意不給任何付款比例。 市場上有多種做法,本文沒有可引用的來源,

因此只談節奏與定義。合約條款怎麼擬、爭議如何處理,屬法律專業的範圍。

本文不含陳式設計的收費標準與付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