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裝視覺做完了,送印前才發現法定標示還沒放。
化妝品標示規定、商品標示法、玩具與電器的標示基準,每一套都要你在版面上留位置,有幾套連字要多大都寫了。
這篇接在食品包裝設計前先確認標示後面,講食品以外的四類:化妝品、一般商品、玩具、電器。
先講邊界:我是設計師,不是法規顧問。 下面每一條都是轉述主管機關的公開條文,實際適用請以食藥署與標準檢驗局的現行公告為準。
化妝品標示規定是什麼
化妝品標示規定是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7 條與食藥署公告要求化妝品外包裝或容器明顯標示的十項內容與字體最小尺寸。
先分清楚:你的商品歸哪一套管
不同類別的規定差很多,先確認你歸哪一套。
| 商品類別 | 主要依據 | 主管機關 | 有沒有規定字級 |
|---|---|---|---|
| 食品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有,見食品那篇 |
| 化妝品 |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7 條 |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有,分三級 |
| 一般商品 | 商品標示法 | 經濟部 | 法本身沒有,要求顯著 |
| 玩具 | 玩具商品標示基準 | 經濟部 | 警告字有 |
| 電器 | 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 | 經濟部 | 條文未見字級 |
→ 分不清楚就先問主管機關,而不是先做設計。
化妝品:十項標示,字級分三級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7 條列了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的事項,共十款。
品名、用途、用法及保存方法、淨重容量或數量、全成分名稱、使用注意事項、業者名稱地址電話與輸入產品原產地、製造日期與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批號,以及其他經公告的事項。
這些事項應以中文或國際通用符號標示,只有全成分名稱可以用英文。
所以除了全成分,其他都是中文,而中文比英文佔更多面積。
字體大小寫在食藥署公告的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裡,依內容物的淨重或容量,字體大小分三級。
大於 800 g 或 800 mL 的,字體高度及寬度均不得小於 2.0 mm。
大於 300 而在 800 以內的,不得小於 1.6 mm。
300 以內的,不得小於 1.2 mm。
還有兩條會直接影響版面。
第一,成分名稱要依含量由高至低排列。 所以成分欄的長度由配方決定,不是由設計決定。
第二,製造日期與有效期間那一項,規定要用壓印或不褪色油墨印刷、打印等方式標示。 那代表版面要留一塊給後端打印,而且要放在打印得到的平面上。
一般商品:商品標示法的七項,中文為主
不是食品、藥品、化妝品這些有專法的商品,多數落在商品標示法。
第 6 條規定商品應標示七項:商品名稱、國內廠商的名稱地址及服務電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製造年月或年週,以及其他經公告的事項。
第 10 條要求商品標示應具顯著性,並且要標在商品本體、內外包裝或說明書上。第 11 條規定文字以中文為主,得輔以英文或其他外文。
商品標示法本身沒有寫字要多大,但「顯著性」不是隨便找個角落塞進去就算。
另外經濟部依第 12 條公告了十一種特定商品的標示基準,清單在標準檢驗局的商品標示法簡介。
玩具與電器:警告字有最小尺寸,檢驗標識要留位置
玩具商品標示基準在七項之外,多了適用之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以及有危害之虞時的警告標示。
它把警告字寫得最具體:「警告」二字字體應大於 5 mm×5 mm,內容文字 1.5 mm×1.5 mm 以上,顏色要與底色不同且易辨識。
滿版深色包裝上,警告字不能用同色系的低對比處理。
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要求標示型號、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額定電壓與額定頻率、總額定消耗電功率或額定輸入電流等。 其中部分項目要標在商品本體上,位置要在正常安裝後使用時可隨時檢視的地方。
還有一個很多人漏掉的:商品檢驗標識。
應施檢驗的商品依商品檢驗法第 12 條要在本體標示檢驗標識,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 8 條規定它要在商品明顯處,鄰近商品銘版、商標或廠牌。
→ 所以那個標章要跟你的 Logo 排在一起,不是躲在盒底。
它實際會吃掉多少版面:設計端的算法
這一段是我實際做包裝案的順序,不是法規。
第一步,先拿到全部標示文字,數字數。 全成分表、警語、廠商資訊、用法,一個字都不能少。
第二步,用法定最小字級排一次,量出標示區至少要多大。
第三步,把後端要打印的日期區與檢驗標識的位置一起標出來。 這兩塊是後端加工,要留一塊平面,不要放在摺線或圓角上。
第四步,剩下的面積才是視覺的。
陳式設計自己的案子。左邊那件的資訊區把電話、地址、營業時間與說明整塊排完,右邊才是純視覺。這是食品類的案子,放在這裡只示範版面怎麼分配,不是化妝品或一般商品的標示範例。
這個順序反過來做,十次有八次要重排。
同一個案子的點菜單。價目表與勾選欄先占位,插圖排在剩下的地方。
標示區的結構要能共用。 包裝案很常從一款延伸到外盒、內袋或整個系列,第一款就把位置與字級定好。
同一套識別延伸到牛皮紙袋。第一款就把位置與字級定好,後面才延伸得下去。
打樣時用實際尺寸看。 1.2 mm 的字在螢幕上放大三倍看起來都很清楚,印出來是另一回事。
什麼時候該做這件事
報價之前就要知道,設計開始之前就要定案。
永心甜品的菜單。字數是先量出來的,不是排到後面才發現放不下。
標示的字數會影響工時,這件事我寫在包裝設計費用怎麼算。
有時程壓力的禮盒案更是如此,標示定案晚一天,打樣與印刷全部往後推,那一段在禮盒設計要提前多久。
順帶一提:法定標示不只在包裝上。 部分行業連招牌都有要標示的字號,那篇在你的招牌上,可能要多放一行字。
常見問題
化妝品包裝一定要標示哪些事項
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7 條,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品名、用途、用法及保存方法、淨重容量或數量、全成分名稱、使用注意事項、業者名稱地址電話與輸入產品原產地、日期與效期、批號,以及其他經公告的事項。這些應以中文或國際通用符號標示,只有全成分名稱可以用英文。
化妝品標示的字要多大
依食藥署公告的標示規定,看內容物的淨重或容量分三級:大於 800 g 或 800 mL 的不得小於 2.0 mm,大於 300 而在 800 以內的不得小於 1.6 mm,300 以內的不得小於 1.2 mm。量的是字體的高度及寬度。
一般商品也有標示字級的規定嗎
商品標示法本身沒有規定字體大小,但第 10 條要求標示應具顯著性,第 11 條規定文字以中文為主。經濟部另外依第 12 條公告了特定商品的標示基準,例如玩具的警告字就有最小尺寸。
包裝設計什麼時候要開始留標示的位置
一開始。先把全部標示文字數字數,用法定最小字級排出標示區的最小面積,再把後端打印的日期區與檢驗標識的位置一起標出來,剩下的面積才是視覺的。
開始設計前先做這三件事
第一,確認你的商品歸哪一套管。
第二,把全部標示文字整理成一份文字檔。
第三,用法定最小字級排一次,量出標示區至少要多大。
問你一件事:你的包裝上,有沒有一塊是留給後端打印日期或貼檢驗標識的?
多數第一次做包裝的品牌沒有。想確認你的商品要留哪些位置,跟我說一聲。
資料來源: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7 條(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5 月 2 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化粧品外包裝、容器、標籤或仿單之標示規定」(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告,2021 年 7 月 1 日生效,字體三級、成分排序與日期標示方式取自公告頁所附條文 PDF)。商品標示法第 6、10、11、12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修正日期民國 111 年 5 月 18 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商品標示法簡介」的十一種特定商品標示基準清單。玩具商品標示基準(經濟部公告,民國 112 年 5 月 18 日生效,取自經濟部網站附件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wHandNews_File.ashx?file_id=100250 )。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取自標準檢驗局法規檢視頁 https://www.bsmi.gov.tw/wSite/laws/review.jsp?lawId=502880825f6c6ec0015f6cb95eb51121 )。商品檢驗法第 12 條與商品檢驗標識使用辦法第 8、9 條(全國法規資料庫)。以上查證日 2026-09-02,Google Suggest 觀察同日。
本文轉述主管機關公開條文,不是法規諮詢,也不下法律結論。 標示項目、字級與例外規定會修訂,你的商品是否屬於某一類別、要標示哪些項目,請洽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或所在地主管機關,並以最新公告為準。本文不含陳式設計的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