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要把商標轉給你,或者你要轉給別人。
登記那一段,交給事務所就好。
真正會漏的是另一邊:那個商標身上的設計檔、規範書、輔助圖形,要不要跟著走。
多數人以為商標轉讓辦完,識別就整套跟著過來。實際上那是三套權利,只有一套跟著登記走。
商標轉讓是什麼
商標轉讓是商標權人把註冊商標的權利移轉給他人。依商標法第 42 條,商標權之移轉,非經商標專責機關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
我的分工一直是這樣:設計端做設計,註冊與登記交給有證照的事務所夥伴。
那一句就是本篇對登記的全部說明,剩下都在講設計端。
三條線,只有一條會跟著走
同一個 Logo 身上,至少有三套權利。
同一個 Logo 身上,至少有三套權利。只處理第一條,等於只搬走了招牌上的名字。
第一條是商標權。 轉讓登記做完,這一條就換人了。
第二條是著作權。 那是設計檔本身的權利,跟商標權是兩套制度,不會因為商標過戶就自動跟著過去。
依著作權法第 36 條,著作財產權讓與之範圍依當事人之約定,其約定不明之部分,推定為未讓與。
所以沒有寫進文件的,預設是沒有給。
兩套制度差在哪,我寫在商標設計跟 Logo 設計差在哪。
第三條是素材的授權。 商用字型與圖庫素材,授權綁在當初購買的人身上。
⚠️ 三條線各自獨立。 只處理第一條,等於只搬走了招牌上的名字。
頂店、收購、拆夥,你在哪一邊
| 情境 | 你是誰 | 最該確認的 |
|---|---|---|
| 頂下別人的店 | 買方 | 商標有沒有註冊、註冊人是不是要賣你的那個人 |
| 收購一個品牌 | 買方 | 設計原始檔與規範書有沒有一起讓與 |
| 合夥拆夥 | 兩邊都是 | 誰留下品牌名、另一邊要多久改完 |
| 賣掉自己的品牌 | 賣方 | 你還想留著用的東西,有沒有被寫進去 |
最常出事的是第一列。
招牌還在、Logo 還在,但那個商標可能根本沒註冊過,也可能註冊在別人名下。
先去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查一次,公開免費。
權利人跟要賣你的人不是同一個,那就先停下來,不要先換招牌。
公司登記跟商標是兩件事,我寫在公司登記完成,不代表這個名字是你的。
設計端該交什麼
商標過戶只換了註冊簿上的名字。要讓對方用得下去,設計端至少要交這五樣。
橫式、直式、單色、去背、反白。少給一個版本,對方就會自己去拉,然後就走樣了。
顏色的色號、字型名稱、最小尺寸、安全距離。沒有這一份,對方三個月後印出來的東西會跟你不一樣。
一、標誌的原始檔。 向量檔,不是截圖,也不是從網站上抓下來的圖片。
二、各種尺寸與版本。 橫式、直式、單色、去背、反白。少給一個版本,對方就會自己去拉,然後就走樣了。
三、品牌規範書。 顏色的色號、字型名稱、最小尺寸、安全距離。沒有這一份,對方三個月後印出來的東西會跟你不一樣。
四、輔助圖形與應用檔。 名片、包裝、招牌施工圖、社群版型。那些天天在用,也最容易被忘記。
五、字型與素材的清單。 用了哪幾套字型、哪些圖庫素材、各自是什麼授權。
這一份最少人給,但它決定對方能不能合法繼續用。
設計端該留什麼
不是所有東西都能給,這一段賣方要看。
提案過程稿、沒有被選中的版本、簡報檔,通常不在交付範圍。 那是設計端自己的著作。
用授權方式取得的素材,你不能把授權轉給下一手。
賣方自己還想留著用的也一樣。例如品牌名要收掉,但某個輔助圖形想帶去下一個品牌,那要在文件裡指名,不能只寫「部分保留」。
著作權歸誰的原則我寫在Logo 的著作權歸誰。
標準字用的字型,授權不會跟著轉
這一條被漏掉的機率最高。
標準字如果直接用了買來的商用字型,那套授權是當初購買的人的。
轉讓登記做完,字型公司那邊什麼都沒有變。新的權利人要用,多半要自己再取得一次授權。
完整說明我寫在用買來的字型做 Logo,拿去註冊商標會怎樣。
⚠️ 能不能沿用要看那份授權條款,或直接問字型公司。
轉讓要多久:兩條時間線
「商標轉讓要多久」這個問題,其實在問兩件事。
原始檔要找出來、規範書要確認是不是最新版、字型授權要重新取得、招牌與包裝要排更換。設計端的時間通常比較長。
第一條是登記的時間。 那由智慧財產局的作業決定,要問事務所或商標代理人,我不編這個數字。
第二條是設計端的時間,而且它通常比較長。
原始檔要找出來、規範書要確認是不是最新版、字型授權要重新取得、招牌與包裝要排更換。
如果品牌名也要跟著改,那還要再加一整輪改版。
→ 兩條線一起排,不要等登記下來才開始找檔案。
契約書與同意書,我不提供範本
「商標轉讓契約書」與「商標轉讓同意書」的範本,網路上找得到,但我不提供。
理由跟授權書那篇一樣:條款的擬定屬法律專業,每個案子情況不同,套一份範本比不套更危險。
拿到一份文件要看哪裡,我寫在Logo 授權書怎麼看。
設計端能給的是另一半:一張「應該被寫進去」的清單。
交給你的代理人或律師,讓他們寫成條款。
還有一項要問:依商標法第 43 條,移轉的結果如果出現兩個以上商標權人,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於同一或類似的商品服務,而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各商標權人使用時應附加適當區別標示。
會落到設計端的就是那個「區別標示」,可能是多一行字、多一個圖形、換一組顏色。
⚠️ 條款怎麼寫、什麼情況構成混淆誤認之虞,那是律師與商標代理人的判斷。
常見問題
商標轉讓之後,Logo 的設計檔會跟著過去嗎
不一定。商標權與著作權是兩套權利,商標移轉登記完成不代表設計檔的著作財產權也跟著移轉。依著作權法第 36 條,讓與範圍依當事人約定,約定不明的部分推定為未讓與。
頂下別人的店,原本的 Logo 可以繼續用嗎
先查那個商標到底有沒有註冊、註冊在誰名下。到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查是公開免費的。查到的權利人跟賣你店的人不是同一個,或根本查不到註冊紀錄,那就先停下來問清楚。
標準字用的商用字型,授權會跟著商標轉讓嗎
不會自動跟著轉。字型授權是當初購買的人跟字型公司之間的約定,商標移轉登記不會改變它。新的權利人要繼續延伸使用,多半要自己再取得一次授權。
商標轉讓要多久
登記的時間由智慧財產局的作業決定,要問商標代理人或事務所。設計端的時間通常比較長,原始檔要找出來、規範書要確認版本、字型授權要重新取得。兩條線要一起排。
換手之前先做這三件事
第一,去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查一次,確認那個商標存不存在、註冊人是誰。
第二,把設計資產列成一張清單:原始檔、各版本、規範書、輔助圖形、字型與素材授權,一項一項確認要不要跟著走。
第三,把那張清單交給商標代理人或律師,讓他們寫進文件裡。
問你一件事:你手上那個要轉讓的商標,找得到當初的向量原始檔嗎?
很多人到這一步才發現,只剩下一張印在名片上的圖。想確認交接清單缺了什麼,跟我說一聲。
資料來源:商標法第 42 條、第 43 條,著作權法第 36 條,條文取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Google Suggest 觀察實測日 2026-09-06。
⚠️ 本文只轉述公開法條與智慧局公開的檢索管道,不對個案下法律結論,也不提供商標轉讓契約書或同意書的範本。
移轉登記與契約條款請洽商標代理人或律師。
本文不含陳式設計的報價,也不含任何客戶的姓名、公司名與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