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到一份 Logo 設計合約,對方請你簽名回傳。

你要從哪一條開始看?

先講清楚:這篇不給合約範本,而且是刻意的。

合約條款的擬定屬法律專業,每個案子的情況不同。給一份範本讓人直接套用,比不給更危險。

這篇講的是:拿到 Logo/品牌設計合約,先翻哪五條,每條看什麼。

Logo 設計合約是什麼

Logo 設計合約是委託方與設計方就設計範圍、權利歸屬、付款節點、交付內容與終止方式所作的書面約定,簽了之後雙方都受它拘束。

「我們要簽合約嗎」要,合約保護的是雙方,不是單方。

多數設計合約是定型化的,這不是壞事

我的做法是:合約用通用的定型化條款,不針對個別案子增列特殊條件,確認方式是簽名回傳或回覆「已確認」。

定型化的好處是條款不會因人而異,壞處是它不會替你想特殊需求。

拿到合約先翻這五條

第幾條你要看什麼最常被漏掉的
權利歸屬是使用權還是著作財產權沒寫等於預設歸設計師
修改次數大改跟小修各幾次、怎麼定義方向改變算不算改稿
付款節點每一筆錢綁在哪個交付點尾款跟權利移轉的先後
交付內容哪些檔、含不含應用物與註冊商標註冊是不是另一項
解約與換人中途停止怎麼結算已完成的稿能不能用

下面一條一條講。 細節各自有一篇,不重講。

第一條:使用權還是著作財產權

客戶問過:「合約第 10 條,我方是只有使用權,沒有著作所有權嗎?」

滿味香的舊標誌與新標誌並排對照,舊版是方框加墨圈的手寫店名,新版是線條化的角色與橫式店名
滿味香・實際作品
滿味香的舊標誌與新標誌並排。之後要改版,就會用到第一條寫的那個權利。
授權使用,還是著作財產權移轉授權使用權利仍在設計師手上之後要改版、做延伸物都要回頭看那份授權著作財產權移轉權利換到你這邊之後怎麼改自己決定實務上常見的做法是尾款結清後權利才移轉
合約沒寫,就是預設歸受聘人,你拿到的是「得利用該著作」。

這條最該先翻,因為預設值對委託方不利。

未約定著作財產權之歸屬者,其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依前項規定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享有者,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著作權法第 12 條第 2 項、第 3 項)

所以合約沒寫,權利就在設計師那裡,你拿到的是「得利用該著作」。

有寫,就看是「授權使用」還是「著作財產權移轉」,兩個詞差很多。

授權使用的話,權利仍在設計師手上,之後要改版、做延伸物都要回頭看那份授權。

移轉的話,權利換到你這邊,之後怎麼改自己決定。 實務上常見的做法是尾款結清後權利才移轉。

權利本身在Logo 的著作權歸誰。寫的是授權的話,要看哪六欄在Logo 授權書怎麼看

⚠️ 那一條合不合理要問律師,設計端能做的是提醒你翻到它。

第二條:修改次數,還有大改跟小修的定義

次數不是重點,定義才是。

相寓咖啡的標誌組合規範頁,同一個識別有橫式、直式與縮排的多種版本
相寓咖啡・實際作品
相寓咖啡的標誌組合規範頁。同一個識別的多種版本,屬於交付不屬於修改。
大改跟小修,分開寫大改整體風格改變極少數大改風格小修顏色、大小、角度這類細節大部分案子是用第一款提案去修細節
真正會用到的是小修那幾次。

我的合約把大改跟小修分開寫。大改是整體風格改變,小修是顏色、大小、角度這類細節。

實務上大部分案子是用第一款提案去修細節,極少數大改風格,真正會用到的是小修那幾次。

次數寫清楚,防的是要改幾十次的極端狀況。 合理範圍內的調整,設計端多半直接改。

要看的是三題:一次小修的範圍是什麼、超次怎麼算、方向改變算不算改稿,怎麼問我寫在提案要看幾個版本才夠

第三條:付款節點

設計案通常分訂金與尾款兩段,尾款在結案時請款。

要看的不是比例,是每一筆錢綁在哪個交付點上,還有尾款、原始檔、權利移轉的先後順序。

這一條要跟第一條一起看,不要分開簽。

付款節奏怎麼綁交付,我寫在設計案的訂金與尾款

第四條:交付內容,哪些檔,含不含什麼

合約或報價單會列交付項目,要看三件事。

誠光稅務的信封、信紙與名片組,深藍底配放射狀標誌
誠光稅務・實際作品
誠光稅務的信封、信紙與名片組。延伸應用算不算在合約範圍內,要先講好。
滿味香的 VIS 應用範例,標誌在白底與紅底上的多種組合
滿味香・實際作品
滿味香的 VIS 應用範例。交付內容那一條,要寫的就是這些東西有幾份。

一、哪些檔案格式。 原始檔、印刷用的向量檔、網路用的點陣圖各有用途,細節在設計師交檔之後

二、含不含應用物。 名片、招牌、包裝是在這份合約裡,還是另外報價。

三、含不含商標註冊。 客戶問過:「商標註冊不是有含在合約當中嗎?」

商標註冊是向智慧財產局申請的另一件事,有的設計端會協助預查與送件,有的不含。 沒有列就當作不含,簽之前問。

第五條:解約與中途換人

這一條平常沒人看,出事的時候只看這一條。

要看兩件事:一、要停止,怎麼通知、怎麼結算。二、停止之後,做出來的東西誰能用。

我的合約有一條:如果最終雙方無法協議,會把最後定稿製成可使用的檔案交付。 沒真的用到過,是保護雙方用的。

民法對承攬契約有一條基本規定:

工作未完成前,定作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應賠償承攬人因契約終止而生之損害。(民法第 511 條

可以停,但要賠對方的損害。 適不適用、賠多少,要問律師,本文不下結論。

做到一半想解約,費用怎麼問

客戶問過:「按照契約要如何解約計算費用?」

中途解約,先確認三件事做到哪個階段品牌溝通、定位與名稱預查、提案與修改、檔案交付,你停在哪一格那個階段的錢結了沒常見的處理方式是依已完成的階段結算已完成的稿能不能用尾款沒結清,權利通常還沒移轉
實務上多數狀況是談出來的,不是打出來的。

每個案子答案不同,但問法是固定的:先確認三件事。

第一,做到哪個階段。 品牌溝通、定位與名稱預查、提案與修改、檔案交付,你停在哪一格。

第二,那個階段的錢結了沒。 常見的處理方式是依已完成的階段結算,但「已完成」怎麼認定,要看合約。

第三,已完成的稿能不能用。 尾款沒結清,權利通常還沒移轉,拿去用可能有問題。

中途換人多一題:新設計師能不能接手舊稿。 那看舊稿的權利在誰手上,又回到第一條。

⚠️ 確認完再拿著合約問律師,或直接跟設計師談。 實務上多數狀況是談出來的,不是打出來的。

簽之前的三個動作

第一,列出你要的東西。 要哪些檔、要不要應用物、要不要註冊,一項一項對照合約。

簽之前的三個動作1列出你要的東西要哪些檔、要不要應用物、要不要註冊2圈出五條空著或看不懂的直接問設計師3用書面確認簽名回傳或回覆「已確認」都可
口頭說好的在需要的時候拿不出來。

第二,圈出五條。 空著或看不懂的直接問設計師,問不清楚的拿去問律師。

第三,用書面確認。 簽名回傳或回覆「已確認」都可以,口頭說好的在需要的時候拿不出來。

順帶一提,合約要不要貼印花稅是稅務題,問國稅局或會計師。

著作權的基本觀念,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主題網

常見問題

Logo 設計合約要看哪幾條

先翻五條:權利是使用權還是著作財產權、大改小修怎麼定義、每筆錢綁哪個交付點、交付哪些檔與含不含註冊、解約怎麼結算。第一條與第五條最常被跳過。

合約寫我只有使用權,沒有著作財產權,正常嗎

兩種寫法都存在。依著作權法第 12 條,沒有約定時著作財產權歸受聘人,出資人得利用該著作,所以寫授權或寫移轉效果差很多,合不合理要請律師看。

設計做到一半可以解約嗎

民法第 511 條規定工作未完成前定作人得隨時終止契約,但應賠償承攬人的損害。實務上多依已完成的階段結算,先確認做到哪一階段、錢結了沒、稿能不能用。

為什麼你不提供設計合約範本

因為合約條款的擬定屬法律專業,每個案子情況不同,給範本讓人直接套用比不給更危險。這篇教的是先翻哪五條,實際條款請洽律師。

拿到合約先做這三件事

第一,翻權利那一條,看是授權還是移轉。

第二,翻交付那一條,對照你要的檔與註冊有沒有列。

第三,翻解約那一條,看中途停止怎麼結算。

問你一件事:你手上那份合約,權利那一條翻到了嗎,寫的是授權還是移轉?

多數人第一次認真看那一條,是在要改版的時候。想確認你的合約五條裡缺了哪一條,跟我說一聲。


資料來源:著作權法第 12 條、民法第 511 條,條文取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2026-09-02 查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主題網。設計端的慣例取自陳式設計公版回應(訂金、合作方式、修改次數、案例四份)。Google Suggest 觀察來自題目卡。

⚠️ 本文刻意不提供任何合約範本或條款文字。 合約條款的擬定屬法律專業,

每個案子情況不同,套用範本比不用更危險。

本文引用法條原文,但不是法律意見,也不代為判斷任何條款是否合理或有效。

實際條款請洽律師。本文不含陳式設計的收費標準與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