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件了,然後呢?

商標流程裡最難熬的是這一段:申請書送出去之後,到核准公告之前。

老闆問的通常不是「要等多久」。真正的問題是下一句:招牌可以先做了嗎? 因為那牽涉到先花的錢會不會白花。

這篇只講送件之後那一段,怎麼送件、送件前要備好什麼不在這裡。

商標送件之後的流程是什麼

商標送件之後的流程,是主管機關先做程序審查,再做實體審查,沒有不得註冊的情形就核准審定,申請人在期限內繳納註冊費,才會註冊公告。

送件到公告,中間有這幾個節點

依智慧財產局公告的商標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

送件之後,案子會經過這些節點申請日提出申請書以提出申請書之日為申請日審查中程序審查檢查程序事項是否完備審查中實體審查檢查有沒有不得註冊的情形核准核准審定程序完備且無不得註冊情形二個月內繳納註冊費屆期未繳費者不予註冊公告公告後三個月註冊公告與異議期自註冊公告當日起取得商標權
權利從註冊公告當日才開始算,不是從申請日

申請人提出申請案之後,要經過程序審查與實體審查。

程序事項完備、實體事項沒有不得註冊情形,就核准審定。

繳納註冊費之後才公告註冊並核發註冊證。

這裡有兩個日期要分開看。一個是申請日。 依商標法第 19 條第 2 項,申請商標註冊以提出申請書之日為申請日。

另一個是取得權利的那天。第 33 條,商標自註冊公告當日起,由權利人取得商標權,商標權期間為十年。

這兩段日期中間,就是你在問的那一段。

八個月是公告的處理時限,不是你的等待時間

智慧財產局的商標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裡,商標註冊申請案的處理期間是八個月(查詢日 2026-09-11)。

但同一張表的備註寫得很清楚: 處理時限自收文日起算,通知補正、申復、答辯期間或因其他正當事由緩辦的期間不計算在內。

那八個月是主管機關給自己的辦案時限,不是你從送件那天開始數的日曆天。

中間只要來一次補正或一次核駁理由通知,實際等待時間就會往後拉。

→ 拿這個數字去排招牌施工日或包裝下單日,是最常見的踩雷方式。 把它當下限,不是承諾。

招牌、包裝、名片,哪些可以先做

這題沒有一句話的答案,先講判準。

滿味香的名片吊掛在牆上,深紅底印著品牌標誌
名片這種東西,重印一次就換好了。
滿味香店門口的燈箱招牌,白底亮著品牌標誌與店名
招牌拆一次要重排施工檔期。
滿味香・實際作品
同一個標誌,落在這兩種東西上的代價差很多。判準是改起來要花多少錢,能不能回頭。圖片為陳式設計的自有作品,客戶為滿味香。
等待期間,哪些可以先動工名片、社群頭像、提案簡報改版成本低,重印或換張圖就好品牌規範書、輔助圖形那是設計工作本身,跟註冊與否無關網站、菜單、價目表可以重新輸出,但符號那一欄先留白大量包裝、刀模、模具開版與開模是一次性支出,改圖等於重開繡標、鋼印、雷雕模具版費先花下去,圖樣一改就作廢招牌、店內大型施工拆換成本最高,還要再排一次施工檔期
判準是改起來要花多少錢,還有能不能回頭

看兩件事:那樣東西改起來要花多少錢,能不能回頭。

想先做的東西建議理由
名片、社群頭像、提案簡報可以先做重印或換張圖就好
網站、菜單、價目表可以先做可重新輸出,符號欄先留白
品牌規範書、輔助圖形可以先做設計工作本身,跟註冊無關
大量包裝、刀模、模具建議等開版開模是一次性支出,改圖等於重開
招牌、店內大型施工建議等拆換成本最高,還要重排施工檔期
繡標、鋼印、雷雕模具建議等版費先花,圖樣一改就作廢

理由只有一句:註冊公告之前,你還沒有那個權利。

依商標法第 31 條,核駁審定前,應將核駁理由以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陳述意見。

同一條也寫著,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之減縮、商標圖樣之非實質變更、註冊申請案之分割及不專用之聲明,應於核駁審定前為之。

請注意「非實質變更」那五個字。 送出去的那張圖樣,不是你想改就能改。

所以等待期間又把 logo 微調一輪,招牌照新的做、註冊的是舊的,兩張就對不起來。

那兩套制度為什麼要分開看,我寫在商標設計跟 Logo 設計差在哪

這段期間該標哪個符號

依商標法第 35 條第 2 項,商標經註冊者,得標明註冊商標或國際通用註冊符號。

時光紅豆餅的標誌壓印在紙卡上,下方是品牌名與一行標語,圖樣旁邊沒有任何符號
時光紅豆餅・實際作品
打樣卡上只有標誌、品牌名與一行標語。符號那一欄先空著,留白最省事。

還沒走到註冊公告就把 ® 印上去,等於把還沒到手的狀態寫在招牌上。

TM 跟 ® 在台灣分別代表什麼、什麼時候可以用,我整理在TM 跟 ® 差在哪

設計端的建議很單純:等待期間做的檔案,符號那一欄先空著。

留白最省事,改符號等於改檔案,改檔案等於重印。

收到核駁理由通知書的時候

那份文件不等於結案。

依前面引的第 31 條,那是要你限期陳述意見的通知,不是最終處分。

怎麼回覆、要不要減縮商品或服務、要不要做不專用聲明,是商標代理人的工作。

依智慧局公告的流程,不服審查結果還可以依序提起訴願、行政訴訟與上訴。

⚠️ 個案怎麼處理,請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或你的商標事務所。設計端不做這個判斷。

核准審定之後,還有兩件事沒完成

很多人以為「核准審定」四個字就是結束。

核准之後還沒結束1核准審定審定書送達後開始起算繳費期限2繳納註冊費應於審定書送達後二個月內繳納3註冊公告與發證公告後仍有異議期
核准不等於註冊,中間還有一次繳費要做

第一件,繳註冊費。

商標法第 32 條,經核准審定的商標,申請人應於審定書送達後二個月內繳納註冊費,才予註冊公告並發給商標註冊證,屆期未繳費者不予註冊公告。

同一條也留了路:非因故意未如期繳費者,得於期限屆滿後六個月內繳納二倍註冊費。

核准不等於註冊。 那兩個月最多人以為已經沒事。

第二件,公告之後還有異議期。

依商標法第 48 條,任何人得自商標註冊公告日後三個月內,向商標專責機關提出異議。

→ 所以真正踏實的時間點,比多數人以為的還要後面。

設計端、服務端、費用端,各做什麼

我的做法是兩道把關,兩道都在送件之前做完。

滿味香的 VIS 設計理念頁,用文字說明標誌為什麼畫成一隻魚以及線條的處理方式
滿味香・VIS 設計理念頁
設計端交出去的是這種東西:圖樣怎麼來的、為什麼長這樣。註冊代理是另一件事,由合作的事務所夥伴辦理。

第一道是名稱。 名稱不能註冊的話,後面設計再好都註冊不了,命名跟預查那一整套我寫在品牌名稱交戰手冊

第二道是圖樣。 設計完成我一定自己先查過才提案,確認最終款就建議你盡快註冊,檢索怎麼查我寫在設計之前的商標檢索

註冊代理是另一件事。 商標註冊代理需要通過國考與持證照,由合作的事務所夥伴辦理,規費與服務費由你支出。

最常見的誤會是公司登記完成就等於名字是你的,那一題我寫在公司登記完成,不代表這個名字是你的

常見問題

商標送出去之後要等多久

智慧財產局公告的商標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裡,商標註冊申請案的處理期間是八個月,但同一張表的備註寫明,通知補正、申復、答辯的期間不計算在內。所以那是主管機關的辦案時限,不是你的日曆時間。

商標還在審查,招牌可以先做嗎

建議等。註冊公告之前你還沒有商標權,而招牌是拆換成本最高、又要重排施工的那一項。名片、社群頭像、提案簡報這類改起來便宜的可以先做。

審查期間可以用 ® 嗎

不建議。商標法第 35 條第 2 項寫的是商標經註冊者,得標明註冊商標或國際通用註冊符號。還沒走到註冊公告的階段,符號那一欄先留白最省事。

核准審定就是註冊完成了嗎

不是。依商標法第 32 條,經核准審定的商標,申請人應於審定書送達後二個月內繳納註冊費,才會註冊公告並發給商標註冊證。公告之後還有異議期。

送件之後先做這三件事

第一,把等待期間要做的東西分兩堆:改起來便宜的先做,開版、開模、施工的先停。

第二,這段期間輸出的所有檔案,註冊符號那一欄先留白。

第三,把最終確認的那張圖樣鎖住,不要在等待期間又微調一輪。

問你一件事:你送出去的那張圖樣,跟你現在準備拿去做招牌的那張,是同一張嗎?

很多人不是同一張,而這件事往往要到核准之後才發現。想確認這兩張對不對得起來,跟我說一聲。


資料來源:商標法第 19、31、32、33、35、48 條,條文取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審查及行政救濟流程〉與〈商標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查詢日 2026-09-11。

⚠️ 本文轉述官方公開規則與法條原文,不是法律意見。

核駁、行政救濟與個案判斷請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或商標代理人。

本文不含陳式設計的收費資訊。